这样唤她,温柔而缱绻。 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,一身明华,公子如玉,矜贵优雅,呵,那是那些‘别人’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,那时他的一双眼啊,被血染得通红通红。 他有个温柔的名字,叫时瑾。 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,在她公寓的地下车库里。 “你的手真好看。”她由衷地赞叹,眼睛移不开,“我能……摸摸吗?” 他诧异。 她解释:“抱歉,我有轻度恋手痞。” 他迟疑了比较久:“抱歉,我有轻度洁癖。”顿了一下,很认真,“只摸一下可以吗?” 摇滚巨星姜九笙,是个恋手痞,新搬来的邻居,凑巧,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。 姜九笙第二次见时瑾,在他的办公室里,他一身医生白袍。 她先开口,说了症状:“血流不止,浑身无力,”想了想,又补充,“痛不欲生。” 他疑惑:“伤口在哪里?” 她愣住。 “姜小姐,能让我看一下你的挂号单吗?” 她便递了过去。 他笑,眉眼里藏了春天最柔软的星辰:“姜小姐,这里心外科,妇科在楼下一层,左数第四间。” “……” 特么的大姨妈,作孽! 姜九笙第n次见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