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,其中有几条核心内容,比起以往是突破性的。 比如,帝国中央朝廷放弃对封国各项内政的干涉,仅保留在外交、军事、宗法上的话语权,同时朝廷也将进一步撤还南洋驻军(除海军以外,规模已经不足三千,南洋诸国在国家安全上已基本自理)。 比如,中枢将彻底停止对诸国无偿性的援助支持(这一点实则在过去始终延续保持着,只是规模、频次大大压缩了,这些在插手各国事务、“指导”各国事务的过程中,是不可避免的),取而代之,是各国当依宗法,每年向中央朝贡,朝廷再视情况予以回馈。 这当然只是一种形式上的改变,但有的时候,形式主义也恰恰反应出秩序与真实。藩属,藩属,自然该回到它本来的面貌上去。 比如,向各国扩大开放通商口岸,准许各国商人到除两京之外帝国水陆可及的城市进行贸易,准许各国官方在两京设立商馆,降低商品进出关税,针对封国商船取消报关税,当然相应的,各国也允许汉地商人前往自由经商(这一点在事实上一直是如此的,毕竟各国的商业以及与帝国关系,很多情况都是靠着汉地商人的往来在发展的)。 别看大汉对外贸易开展地如火如荼的,但在过去那套贸易规则中,是存在严重的贸易歧视的,只针对其他文明国家,也针对诸封国下属的普通商人。 长期以来,真正能在帝国——封国之间畅通无...